安徽将用三年时间,“重拳”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聚焦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
8月18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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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涉及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热门领域
依据整治方案,全省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此次全省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涉及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也是社会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所在。
房地产开发环节
整治重点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房屋买卖环节
整治重点是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
住房租赁环节
整治重点是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物业服务领域
整治重点是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实施部署】: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的不良企业重点查
根据实施部署,2021年9月底前,各地将尽快细化方案。督促所有房地产开发、中介、物业服务、有关金融机构,按照专项整治要求,逐项逐条对照,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改正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2021年10月起至2024年,为全面检查和整改阶段。各地主管部门要在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行严格复查。原则上在三年内,对正在销售、在建建设、正在提供服务的项目(企业),复查率要达到100%。
此外,进行重点检查。近期,对群众信访、投诉较为集中、媒体曝光的不良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每年检查面不低于25%。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理。
【监管措施】:违法违规的网络媒体依法查处并曝光
为了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全省多部门将实行协同联动,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根据要求,各地要及时公布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对群众实名举报投诉的或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调查处理。
对本地区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应当依法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逾期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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