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整治!涉自建房、经营用房等6类房屋

日前,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消息,安徽省将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 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本次行动将摸清全省自建房底数和风险隐患数,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区分轻重缓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点排查:

 经营性自建房;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

 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

 学校、医院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

 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

 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等。


围绕全面排查、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巩固提升四个环节,本次行动将落实“五查”。其中,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自己排查,也可委托专业人员排查,有安全风险隐患存疑的可委托第三方鉴定(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整改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

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自建房,逐栋开展排查。 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并按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清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制定核查方案,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实地抽查,对辖区内自建房总数、排查数、问题数、整改数等建立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省住建厅要成立督导组,通过查阅台账、开展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地适时开展实地督查。

按照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将排查治理城乡自建房违法违规改建以及用作经营等行为纳入城市日常管理的范畴,持续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执法力度。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自建房及相关人员,以及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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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住建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