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些人要集中管理!

    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第12号,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8月10日,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冷链食品监管组印发通知,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作业人员集中管理。
    通知强调: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搬运、装卸、拆包、消毒等作业人员应相对固定,工作期间统一食宿,实行工作场所与集中居住地之间“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通知要求:
    一是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地集中监管仓工作属地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本地集中监管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凡从省外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经预约后,全部进入县区集中监管仓,落实“批批覆盖、件件检测”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经核酸检测和消毒合格后取得出仓证明,录入“安徽省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后方可出仓。货主提货时必须“整批入仓、整批出仓”,不得分拆多批次提货。
 
    三是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进口冷链食品包装直接接触食品。车辆进出监管仓,运输人员和随从人员应避免与监管仓门卫值守人员、工作人员有不必要的接触,服从监管仓对人员和车辆消毒、核酸检测等管理。
 
    四是集中监管仓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未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的不得上岗作业。并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
 
    五是集中监管仓搬运、装卸、拆包、消毒等人员,在工作期间落实集中管理制度。上述人员应相对固定,工作期间统一食宿,实行工作场所与集中居住地之间“两点一线”闭环管理。避免与其他人员接触。
 
    六是严格落实集中监管仓闭环管理要求,与集中监管仓监督管理、操作运行等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集中监管仓。对违反集中监管仓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